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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博士、硕士申请学位提交材料通知
  • 日期:2023-09-04
  • 编辑:张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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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研究生:

   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9月中旬将召开经管金融学位分会,申请学位的同学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。

         1、博士生 如果已经具备申请博士学位的条件,请于911日(周一)下午5点前到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(行政北楼D412)递交相关材料申请学位。

         2、硕士生 如果已经具备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,请于911日(周一)下午5点前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(第三实验705)递交相关材料申请学位。


注意事项:

   (1)根据学校相关要求规定,答辩通过后超过6个月提交学位申请的,需通过学院组织的论文质量鉴定(请98日前另行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和《超期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鉴定表》),方可提交学位申请。

   (2)学术型硕士申请学位要求请见附件。


经管学院研究生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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